艺术与资本的模糊地带:被拍出天价的“仿仇英山水卷”引争议
近日,“南京博物院已划拨的‘仿仇英山水卷’现身拍卖市场并以高价成交”一事引发关注。围绕博物馆对已处理藏品的认定与处置流程、仿品在艺术市场的价值与定位等焦点问题,对相关拍卖行负责人、原经办人员以及业内专家进行了追踪采访。
是“处理品”还是“艺术品”?
原江苏省文物总店是负责文物调剂与经营的机构。
2001年4月16日,一位顾客从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以6800元价格购得一幅名为《仿仇英山水卷》的画作。该画作源自南京博物院于1997年5月8日拨交的一批被鉴定为“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销售清单上清晰标明为“仿仇英山水卷”。
该画作近期在某拍卖行春拍中以高价亮相。拍卖图录显示,此卷引首题“江南春”,画心为青绿设色山水,尾纸有大量明清人题跋。但图录亦注明,此卷曾于20世纪60年代经权威专家组鉴定,被认为系后世仿作。
拍卖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询问时表示,该拍品来源清晰,流转有序,附有当年的拨交文件与销售发票。“我们严格履行了拍品征集程序,这件作品虽然历史上被著录为仿作,但其本身的艺术水准、历史文献价值以及完整的流传记录,构成了其在当前市场定价的基础。拍卖市场本身具有发现价值的功能。”
部分藏家与网友对此提出质疑:“一件当初被博物馆认定为赝品并作价处理的画作,为何能在二十多年后进入高端拍卖市场,并获得远超当初的估值?这究竟是艺术价值的重估,还是资本运作的结果?”
是“合规流转”还是“程序瑕疵”?
记者经采访得到了《仿仇英山水卷》从拨交到销售,再到拍卖的相关文件链条。1997年,南京博物院依据当时有效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将一批藏品进行“调剂”处理。《仿仇英山水卷》正在其列,其退藏理由是“经鉴定为仿作,不宜入藏”。
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将其作为商品售出,销售凭证完备。购买此画的“顾客”身份目前未公开。此后该画作在民间沉寂二十余年,直至此次现身拍场。
法律界人士指出,从现有文件看,南博当年的处置行为符合当时的法规与程序。文物的所有权在捐赠时已转移,博物馆对确认为“不够入藏标准”或“赝品”的藏品,有权依据规定进行处置。问题可能出在处置后的监管链条。
“博物馆按照流程将物品划拨给文物商店,文物商店作为经营单位将其售出,从手续上看是完整的。”一位前文物系统工作人员表示,“但当年‘调剂’时对物品的定价,与今天拍卖市场的价格,已经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了。这里存在一个时间差带来的价值认知鸿沟。”
原江苏省文物总店2001年开具的销售发票,显示《仿仇英山水卷》以6800元价格售出。(资料图片)
近期拍卖图录中对《仿仇英山水卷》的著录与说明。(资料图片)
被处理的“仿品”是否拥有拍卖资格?
从20世纪90年代被划拨、21世纪初被低价销售,到如今现身高端拍场,跨越了二十多年。其间,原捐赠方后人对画作的具体流向与价值变化可能并不知情。有评论认为,即便博物馆依法合规处置了藏品,但当这些“处理品”在多年后以完全不同的价值层级重新进入公共视野时,仍会引发关于程序正义与资源公平的讨论。
拍卖行方面则强调其合法合规性。“我们关注的是拍品现状的合法性、艺术性与市场接受度。”该负责人表示,“拍卖法规定,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我们对这件拍品的著录做到了信息透明,明确标注了其历史鉴定结论与流传经历,将判断权交给了市场与买家。”
“物品的所有权在销售时已经转移,现在的持有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包括送拍。”艺术市场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事件的一大焦点就是公众对‘博物馆流出物’的价值判断产生了困惑。博物馆当初的‘处理’是基于其馆藏标准,而今天的市场买单是基于其艺术价值、稀缺性和流传故事。两者标准不同,但容易在舆论中混为一谈。”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拍品引发讨论,反映出艺术品市场应持续关注拍品来源的透明与合规。博物馆与文物经营单位必须有清晰证据证明历史处置流程的完整合法,而市场则需要建立更理性的价值评估体系,超越简单的“真”与“伪”、“馆藏”与“处理”的二元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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